2/11(大年初四) 一早天空下著雨,從飯店步行到西湖湖濱二公園碼頭,我們坐遊船到三潭印月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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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長達九天的春節年假,早在去年十月就預計這次的杭州行。我們一行四人,展開了六天五夜的旅程........

2/9(大年初二),我們搭長榮航空抵達蕭山機場已經晚上八點;原以為冬遊杭州會很冷,結果晚上涼涼的一點也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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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將於近日訂定發布「2015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規定,個人出售房屋,如 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法核實認定;其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該部核定標準核定之。 該部爰訂定發布「2015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其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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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權登記為夫、妻名義之共有土地,一般民眾誤以為其地價稅可僅由夫或妻任一方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夫妻皆可適用。該局表示,土地稅法規定,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9/22)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是以登記為夫、妻個別名義之所有權,其房屋未供出租、營業使用且由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時,夫、妻雙方均需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才可以適用。
資料來源: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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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這波寒流是"帝王級寒流",到處都有下雪的可能,雖然想要賞雪但是一想到若上陽明山一定人爆多,而且會有管制車子須加裝雪鏈,就覺得很麻煩!

一早起來,才要討論要去哪裡走走時,T先生叫我趕快看窗外,定睛一看.....哇! 前方的山巒白了頭耶。因此,我們決定到五指山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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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開高額遺贈稅及適用舊制,去年10月,知名飲水機品牌賀眾企業董娘,將名下信義計畫區知名豪宅「台北信義」10樓及11樓2戶,以破盤低價出售給2個女兒,因該筆交易為親屬間特殊交易,成交單價每坪分別僅105萬及126.5萬,幾乎是「台北信義」行情價打對折出售。

內政部最新實價登露顯示,北市信義計畫區知名豪宅「台北信義」,去年10月出現2筆親友間特殊交易,一筆為11樓成交總價1.8億元,總面積 159.75坪(含2個車位共23.8坪),扣除車位每坪單價為126.5萬元。另一筆為10樓,成交總價1.38億元,總面積156.3坪(含3個車位 共35.68坪),扣除車位每坪單價為10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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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已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 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房地合一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 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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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振景氣,金管會啟動檢討銀行法對不動產放款管制的條文,包括被視為不可觸犯的「天條」72-2條(銀行不動產放款不得超過存款及金融債券合計的30%),以及阻礙老行庫對舊有行舍改建都更的75條,都列入檢討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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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表示,不管是房地合一新制還是現有舊制,民眾如果出售房產有損失,都可享有三年的抵稅權。但分別按新、舊稅制計稅的房地交易所得與損失不能互抵,抵扣範圍僅限於相同稅制的交易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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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明年上路,但中區國稅局提醒,民 眾應注意繼承的時點,以免誤以為要適用新制。在明年1月1日後交易「繼承」取得的房屋,只要是於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繼承取得, 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兩年以內;或是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納稅義務人於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就可適用房地交易課 稅的舊制。

舉例來說,父親在2014年9月買進房屋,在2015年9月過世,該棟房屋由兒子繼承,並在2016年4月出售(當時房地合一新制已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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